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5年4月4日、4月5日、4月6日放假,共3天。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值守工作,保持联络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要加强对外出及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安全有序。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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