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震应急预案
(漳职院安〔2024〕85号)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完善学校抗震救灾工作机制,提升地震应急快速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地震应急预案》《漳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漳州市地震应急预案》《漳州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在我校发生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做好应对地震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全面负责我校应对地震灾害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地震,指挥部要与漳州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漳州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确保信息搜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
3.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遵循“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校园内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抗震救灾工作负主体责任,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依据部门职责和实际情况,分级制定和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建立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为主,上级教育部门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配合,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分级管理,各司其责的领导责任制和现场指挥机构,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
4.科学规范,依法处置。加强公共安全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技术开发,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应对地震灾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5.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建立健全突发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恢复重建体系,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发生地震灾害后,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学校抗震救灾应急预案的要求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灾害发生后,要立即向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灾情,同时向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并在自救的基础上请求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支援。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指挥部接受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省教育厅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设综合协调组、综合材料组、安全检查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恢复重建组、督导检查组。当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各组根据工作职责开始抗震救灾工作。各二级学院可根据需要设立抗震救灾工作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应地震应急预案,负责本单位抗震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
(一)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总指挥: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总指挥: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监督全校各二级单位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教育厅领导下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协调本校地震灾害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在发生地震灾害时,负责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教育厅报告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请示报告)。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教育厅的指挥下,指挥协调本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工作。
(二)综合协调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党政办公室相关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 员: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后勤处、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履行信息汇总、牵头统筹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三)综合材料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党政办公室相关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 员: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后勤处、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抗震救灾相关文件的起草、发布;及时传达领导指示、批示和灾情快报;及时整理上报救灾情况汇报等材料;及时收集学校的受灾和重建情况,并统计汇总上报。
(四)安全检查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安全相关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后勤处、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图书馆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做好校园教室、学生宿舍、实验实训室、食堂、图书馆、场馆、学生顶岗实习等重点部位、场所、生产环节的防灾减灾安全检查工作。
(五)抢险救援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安全相关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联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人员转移、抢险救灾、遇险伤病人员救治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后勤相关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由党政办、安全保卫处、财务处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救灾资金和物资采购、调拨、发放计划;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调度;负责保障应急通讯、供电畅通;负责指挥部及抢险救援等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宣传部相关工作的副书记
副组长:宣传部主要负责人
成 员:党政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后勤处、安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报道学校组织抗震救灾抢险活动情况和在抗震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并收集灾害期间舆情信息,对不实信息及时辟谣;发动、开展赈灾活动。
(八)恢复重建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分管后勤相关工作的副校长
副组长: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对学校的损毁情况进行统计,制定科学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为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做准备。
(九)督导检查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由校纪委负责人担任
成 员:由校纪委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督导各单位抗灾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值班员坚守岗位以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情况;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物资到位情况;查处抗震救灾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预防和处置机制
(一)预防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防范、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力求从源头上解决。
3.加强防灾减灾宣传。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组织开展防震演练,提高师生员工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理论学习、主题班会等各项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
4.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地震灾害风险隐患管理,依法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根据省、市相关权威部门对下一年度地震事件发生发展趋势的研判和分析结果,针对性提出本单位相应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安排应对地震灾害事件所必需的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应对人员的培训,并按规定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的应对能力,夯实学校安全基础能力。
(二)应急信息处置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应急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学校发生地震灾害后,各二级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人员抢救,并立即向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重大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教育厅。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缓报。对较大以上地震灾害或灾情一时无法核实的突发事件,要先进行初报(具备“何时、何地、何事”三要素即可初报),并迅速核实,及时报告后续情况。
(3)直报:地震灾害信息一般采用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各单位要立即电话直报指挥部,指挥部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教育厅报告。
(4)续报:地震灾害信息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单位应及时向指挥部续报相关情况,指挥部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教育厅报告。
2.应急信息报送内容
(1)首报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含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现场情况,对学校安全、国家安全与社会安全和稳定的威胁程度以及事件发展趋势等。
(2)跟报信息:应包括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3)续报信息:应包括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事件发展状态跟踪、处置过程和结果;在事件处置结束后,报送事件的评估结果与处置总结以及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四、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报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教育厅。
(一)响应机制
1.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
重要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
重要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
重要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的地震灾害。
重要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重要地区指震中50公里范围内人口密度达到200人/平方公里的地区。
2.应急处置措施
快速应急处置工作流程(见下图)

(二)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时,属地市级层面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预报后的应急响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属地政府部门和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灾害预报后,指挥部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响应主要包括:
(1)根据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校园安全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破坏性地震灾害发生后,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有生力量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Ⅲ、Ⅳ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灾害事件发生后,各二级单位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并立即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厅报告灾情信息;根据灾害类型和程度,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疏散到避难场所等措施,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灾害情况,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稳妥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扩大;采取必要安全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下,按照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置工作。
(2)Ⅱ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地震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在采取Ⅲ、Ⅳ级事件的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全面了解汇总灾情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教育系统指挥部报告请求紧急支援。立即全面动员部署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在家主要领导带领有关副总指挥及部分二级职能单位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一线指挥,全面领导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开展指挥调度、监测研判、应急抢险、应急保障、救灾救助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各二级单位必须在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
(3)Ⅰ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地震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在Ⅱ级事件的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全面了解汇总灾情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教育系统指挥部报告请求紧急支援。立即全面动员部署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工作,组织开展先期应急处臵,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和紧急医学救援,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臵受灾师生群众,防范次生灾害,维护校园治安;按照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部署安排,有条不紊组织实施本单位区域抗震救灾工作;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属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3.灾害后应急措施
指挥部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本校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学校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3)校园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校园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校园内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受灾校区的用电供应。
(4)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员工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协助民政、应急等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区师生员工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协助配合公安等政府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和社会治安秩序。
(7)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园内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校园内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治衍生灾害的发生;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员工情绪。
(9)灾害损失评估:协助有关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
(10)应急资金: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1)接受外援:协助民政等部门接受和安排社会各界提供的紧急救援。
(12)宣传报道:按照规定及时向师生员工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协助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社会各界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捐款总金额。
(三)善后与恢复
校园突发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学校要及时开展补救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受灾校区的正常教学秩序。
1.救助伤亡人员。做好在灾害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件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伤亡人员有投保的,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严格信息发布。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及舆情。
3.全面检查安全。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事件调查工作,
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继发性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附则
(一)本预案是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单位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修订完善本单位的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二)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施行。
所有指挥部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三)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保障不力、瞒报漏报,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预案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应急避难场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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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应急避难场所一览表
